“空头支票”正在增多 银行企业信誉“下降”中

2004年09月22日11:25    作者:李晓萍


  支票是企业单位转账结算的重要工具,有著良好的金融信用,在城市结算中约占70%。然而最近一个时期,在一些商业银行网点,空头支票正在增多,支票信誉下降。

  据调查,产生空头支票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企业一方。首先,一些企业经济效益差,信用观念淡薄。这些企业无视国家结算纪律和支票使用的规定,在明知自己银行存款不足的情况下,违反规定套取银行信用,签发空头支票来骗取货物。其次,企业多头开户,账务管理混乱。某些企业为了应付各方面的检查和融通资金的需要,往往多头开户,据一家企业的财会人员私下透露,他们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最少也有十几个,有时一天需要开出几十张支票,支付金额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很难把握透支与否。第三,有些企业的财会人员素质不高。尽管《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多年,但一些企业财会人员仍旧对票据结算制度不甚了解,不根据单位在银行的存款余额开支票,而是根据企业所需开支票,导致空头支票不断产生。

  另外是银行一方。近年来,由于银行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各家银行为加大存款考核力度,将存款任务从上到下层层分解、层层量化,考核到部门,甚至细化到个人,把实现日均和市场占比作为业绩的最大化与工资绩效挂钩。在自身利益的驱使下,在考核日遇到提入的大额转账支票,开户银行总是尽力寻找各种不恰当的理由予以退票,以增加存款市场占比份额。其次,银行不遵守结算纪律,对开出空头支票的企业不执行罚款规定。一些商业银行特别是一些基层行、处为了稳定客户及存款,对那些签发空头支票、套取银行信用的企业姑息迁就,这是空头支票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的重要原因。

  签发空头支票是一种不讲信用的不良行为,严重损害支票的使用信誉,扰乱了金融秩序。因此,有关方面必须加强对空头支票危害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支票的良好结算信用。

  首先,要强化法律意识,树立信用观念。各级银行要把《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规和结算纪律的宣传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使企业财会人员自觉遵守结算纪律。

  其次,加强银企对账,强化金融监管。规范企业的开户行为,禁止多头开户的现象,从源头上遏制空头支票的发生。要充分认识银企对账的重要性,银企双方对彼此的账务及时核对,对未达账项及时调整,让企业对银行存款做到心中有数,避免签发空头支票。

  第三,依法履行义务,加强内部管理。企业要强化信用观念,加强支票的使用管理,依法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统筹安排资金,禁止签发空头支票的不良行为;银行要加强内部管理,自觉维护银行信誉,切实履行好自身的义务,充分发挥支票在经济生活中的支付职能。商业银行除对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应积极与司法部门配合,及时将空头支票诈骗案件报告公安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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