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定之:尽快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法

2006年12月12日08:09    作者:郑晓波 张达
  中国银监会副主席蒋定之昨日在北京召开的财经年会上说,随着“入世”过渡期的结束,摆在中国银行业面前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课题,就是要全面提升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力。在这一过程中,应尽快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法。

  蒋定之表示,银监会将在更加开放的环境中,全面加强中国银行业竞争力的建设。他认为,加强银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要立足于发挥自身优势,同时,加强金融创新能力建设,稳健推进银行业综合经营。“银监会将继续坚持有利于金融创新的监管导向,探索商业银行在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下的跨行业经营,鼓励商业银行开展消费类综合金融服务”。

  针对银行业竞争机制的建设,蒋定之指出,银监会将进一步清理并完善银行业监管的法规,尊重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地位;扩大中资银行坏账核销自主权,推动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统一税负,落实外资银行享受国民待遇;完善问题银行市场退出机制,促进尽快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破产法,积极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设,使问题银行能够及时地退出市场,好银行可以放手竞争,来增强市场的活力和市场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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