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蔚华建议制定《银行卡条例》 鼓励信用卡消费

2008年03月07日10:05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傅旭明

  在3月4日上午的第一次小组讨论,马蔚华抢到了第三个发言,话题几乎是直接切到了自己的“老本行”——银行信用卡。随后他还向大会提交了书面发言。

  他提出,今年应该在紧缩政策的同时,大力发展银行信用卡,改变结构性消费不足。

  他指出,作为一种基本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信用卡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从l993年到2003年,VISA、万事达、运通等五大信用卡品牌的年交易额从l.08万亿美元增至4.74万亿美元。美国人均持卡约十张,家庭日常开支中80%以上是用信用卡支付的,信用卡交易额在银行卡交易额中的占比已经超过60%。

  截至2007年底,含贷记卡和准贷记卡在内,中国累计发卡量已超过8750万张,发卡机构翻了两番;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达750亿元,总授信额度超过6300亿元。

  马蔚华建议扶持信用卡贷款发展。在他看来,信用卡贷款有其鲜明特点:一是有利于拉动我国内需尤其是居民的消费需求,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和出口协调拉动转变;二是有利于减少现金投放,提高资金运转效率,强化消费资金预算管理,促进防治社会腐败;三是信用卡贷款的实质是电子结算替代现金结算,其增长速度和范围是商业银行无法控制的;四是信用卡是支付结算工具,本质上并没有扩大社会信用,不产生派生存款。

  此外,应进一步完善个人信用基础信息数据库等,促进银行之间,银行与工商、公安、税务、海关、交通、房地产等部门共同建立信息管理与互动机制,共享信用信息资源,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他同时建议制定《银行卡条例》,以规范国内信用卡业务发展。

(责任编辑:李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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