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立法严打信用卡恶意套现

2008年03月18日11:06  来源: 上海金融报  
  近年来,我国信用卡业务蓬勃发展。截至2007年底,全国信用卡累计发卡量达8300多万张,累计实现消费交易额超过6000亿元。

  然而,随着“信用卡快速提现”、“信用卡短期贷款”……利用信用卡套取银行资金的行为已成为一种变相融资渠道,甚至演变成高利贷的资金来源。

  为此,日前,全国政协委员赵宇梓在“两会”上提交提案,呼吁加快立法,加大对信用卡恶意套现的打击力度,维护国家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套现资金一年超过2亿元近年来,随着国内信用卡业务蓬勃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对信用卡动起歪脑筋:通过与商户协商以刷卡名义取现。据中国银联不完全统计,2007年信用卡套现金额超过2亿元,同比上升45%;已确认套现商户数量达5400多家,同比上升547%。此外,还有大量待核实的套现嫌疑商户。

  赵宇梓指出:“当前,国家信贷紧缩,市场资金紧缺,信用卡恶意套现问题更为突出。”为解决融资问题,一些中小企业为员工集体办理信用卡实施套现。一些套现商户甚至与不法中介勾结,以收取手续费为名,提供套现或变相发放高利贷。

  违法成本低打击有难度“信用卡套现违法成本低,打击难度却较大。”据赵宇梓介绍,目前,规范银行卡业务的主要法规文件是1997年发布的《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和1999年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的立法层次较低,属于部门规章,在对信用卡套现的处置均未做出明确规定,缺乏有力的惩处措施。因此银行发现商户有套现行为后,只能停止其刷卡机具的使用,没有进一步惩处手段。一些商户在刷卡机具被停用后,注册新公司重新申领刷卡机具,继续进行违规套现活动。由于缺乏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少公安和司法部门在打击信用卡犯罪过程中,往往难以立案。

  建议加快立法遏制套现赵宇梓呼吁加快立法、加大打击力度,进一步遏制信用卡套现行为。他建议,在工商等相关法律规定中明确禁止信用卡套现,制定相关惩罚措施,以威慑、打击从事信用卡套现的不法商户,使执法部门有法可依;尽快出台新的银行卡管理条例,并增加对信用卡套现行为的认定和处罚标准,明确规定商户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套取现金,不得向持卡人提供套现服务,一经发现处以高额罚款。

  赵宇梓建议,在刑法中增加或完善金融欺诈等相关条款,或通过刑法司法解释,明确通过虚假交易套取银行资金的信用卡套现行为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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