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尝试松动
作者:唐文祺关于“第二套房贷款政策”的限定,早在去年12月便由央行及银监会予以了明确。但由于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观望情绪始终浓郁,从而导致部分银行在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问题上的“暗自松动”,开始初现端倪。
近期有媒体报道称,上海部分银行针对第二套房贷的信贷政策有所调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松动迹象。虽然这种说法随即被予以公开否认,但有银行业界人士向记者透露,执行标准“在被允许的范围内有所松动,原则性的标准衡量基本不会有变化”。
上海某商业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对于部分审核资质较优的客户,在已还清第一套房贷的前提下,如以其他“主贷人”名义购房,便可享受到第一套房贷政策。“但是,如果是同一个人作为主贷人的话,仍然会作为第二套房贷认定。”而北京日前也有媒体报道称,已结清贷款并已出售住房的借款人,如能够提供新买家的房产证(复印件)、已售出房屋的契税票(复印件)、已售出房屋的结清贷款证明(复印件)以及原借款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证明,则不计算在第二套住房客户内,仍可视为首套住房客户。
虽然自今年以来,货币信贷政策明确从紧,但多家银行业界人士向记者透露,个人信贷指标皆有不同幅度提升。“个人信贷部分的指标提高不少,因为需要从企业信贷这部分转过来。”同时,从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反映数据来看,观望气氛始终浓郁。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提供的数据,2月份北京二手房买卖领先指数为224点,环比1月份仅上涨0.66%。与上月相比,增幅表现明显下降。且北京中高档二手房买卖成交量环比下浮了18.05%。而在上海,中原成交统计数据显示,2月份上海市场的公寓成交量环比大幅减少了30%左右,总体呈现价平量缩的态势。
据悉,今年与以往不同的是,银行的全年额度开始分配至每季度,按季度上报贷款额,坚持调控的意味十分浓厚。但现实的一点是,房地产市场的降温,使得完成指标的难度有所增加。3月初,央行上海总部发布了今年2月份上海市货币信贷运行报告。其数据显示,当月中资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仅微增0.06亿元,同比少增2亿元,几乎逼近零点。
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且从各家银行的实际情况来看,“对于这部分的监管措施实施得非常严厉,近期还对各家银行在进行审查”,原则性标准放宽的可能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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