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动力不足 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遇冷
作者:梁柯志昨日,深圳发展银行与本地中介机构合富置业签署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合作协议,成为广州今年以来第三家参与房屋交易资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
根据深发展与合富置业的合作协议,在房屋交易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从买方将交易资金存入银行指定的独立账户,到买卖双方办理过户后申请划转资金到卖方的个人账户,整个过程银行均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妥善保管交易资金。深圳发展银行零售银行部负责人表示,从买方存入购房款开始,银行就介入监管,得到交易确认信息后划转相关的款项,包括楼款、佣金和交楼保证金等。
去年深圳中天置业、长河地产等中介公司的卷款危机至今仍记忆犹新。为杜绝后患,今年初,广东省建设厅下达《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规定全省房地产经纪一律不得代收房款;房地产经纪必须协助交易双方自行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交付购房款,提供操作指引并作为第三方提供见证服务。
但是,在此之前,广州仅有广东发展银行和民生银行(600016行情,股吧)签署了相关的托管协议,其他银行没有表现出更多的热情。昨日,广州市国土资源局中介服务管理所负责人承认,2个多月以来中介资金托管推进工作缓慢,主要是各方面对这项工作认识不够。
深圳著名的房地产律师刘子儒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深圳目前还没有正式确定中介资金的托管银行,在一段时间内,托管和未托管的存量房交易将会并存。”
刘子儒认为,对于银行来说,在手续费全免的情况下,银行可能得到的只是部分按揭业务和客户资源;诸如万元以内的交楼保证金的确认划拨将会比较繁琐;另外,在资金用途的监管方面还需要专门的人力、物力参与,银行还将承担监管责任和资金风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银行业人士称,由于申请银行托管业务手续会增加,使房款划转时间、房屋放贷周期变长,交易成本等都将增多,加上程序上的不熟悉,不少人对银行资金托管产生排斥心理。
早在2007年1月22日,建设部和央行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目前,北京、青岛、东莞等地已有部分中介机构和银行签订资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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