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赖钱人转移资金成都一银行被罚款
2008年05月11日13:22
来源: 解放网-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因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且帮助被执行人转移186万余元巨额资金,妨碍法院调查取证,近日成都一家银行被处以15万元的高额罚款。
这是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后,成都市开出的第一张高额罚单。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中级法院在对申请人武某申请执行四川南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部牦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执行过程中,2008年4月25日上午,承办法官来到恒丰银行成都分行,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情况。查询后,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承办法官,被执行人账户上有180余万元,但由于主管不在,查询回执不能加盖公章,要求承办法官等待。随后,银行工作人员又以查询账户要经保卫科签字的银行内部规定为由,要求承办法官与保卫科衔接。
几经周折,承办法官终于收到了银行柜台工作人员交还的协助查询通知书回执。但回执已被涂改液覆盖,查询账户余额为零。柜台主管称,负责查询的工作人员误将昨天的余额看成了当前的余额。承办法官当即要求银行打印明细账单。结果显示,在当日10时39分,被执行人账户上的存款186万余元,被转到了被执行人的贷款账户上。
3天后,该银行的副行长冉某来到法院,承认银行转移资金的事实,并认识到银行的这种做法不妥,向法院表示歉意,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转回。后经核实,资金已转到了被法院冻结的账户上。
因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且帮助被执行人转移186万余元巨额资金,妨碍法院调查取证,近日成都一家银行被处以15万元的高额罚款。
这是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加大处罚力度后,成都市开出的第一张高额罚单。
记者了解到,成都市中级法院在对申请人武某申请执行四川南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西部牦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执行过程中,2008年4月25日上午,承办法官来到恒丰银行成都分行,依法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情况。查询后,银行工作人员告诉承办法官,被执行人账户上有180余万元,但由于主管不在,查询回执不能加盖公章,要求承办法官等待。随后,银行工作人员又以查询账户要经保卫科签字的银行内部规定为由,要求承办法官与保卫科衔接。
几经周折,承办法官终于收到了银行柜台工作人员交还的协助查询通知书回执。但回执已被涂改液覆盖,查询账户余额为零。柜台主管称,负责查询的工作人员误将昨天的余额看成了当前的余额。承办法官当即要求银行打印明细账单。结果显示,在当日10时39分,被执行人账户上的存款186万余元,被转到了被执行人的贷款账户上。
3天后,该银行的副行长冉某来到法院,承认银行转移资金的事实,并认识到银行的这种做法不妥,向法院表示歉意,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转回。后经核实,资金已转到了被法院冻结的账户上。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热点
推荐
商讯
相关新闻/评论
进入账户吧
- 05/10 05:07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直销账户的公告
- 05/09 16:39胡晓炼:过去几年资本账户发生三大变化
- 05/09 00:00账户金最新报价(图)
- 05/09 05:10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剩余不合格账户另库存放、中止交易的公告
- 05/09 02:30南京证券账户规范达标
- 05/08 13:29内部系统贷款账户管理混乱 广州一客户怒告银行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热门推荐
-
第二届外资银行高峰论坛
由和讯网主办的第二届外资银行高峰论坛于2月26日在上海隆重召开...
-
聚焦2007上市银行年报
2月27日晚间10点整,原定3月8日发布的首家上市银行年报提前出炉。...
|
热点新闻
|
热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