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不满回复再提行政复议 称银监会办公厅撒谎
作者:郝匀嘉前段时间,本报报道了北京律师董正伟认为去年银监会公开征求《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清理意见是在“作秀”。6月6日,董正伟终于在收到了银监会就他提出的 “公开《暂行办法》清理征求意见及处理结果信息”申请的回复。在这份日期为5月23日的回复中,银监会称:“我会就《暂行办法》等行政规章清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未收到对该办法的清理意见。”对此,董正伟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直斥:“银监会办公厅的清理意见答复在撒谎!”
董正伟说,早在去年8月,他曾针对银监会办公厅“工行小额账户管理费收发文件”函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公开提出“审查撤销《暂行办法》的不当条款等”,那时银监会以不属于“行政复议事项”为由没有受理。但是依据 《行政复议法》26条、27条规定,复议机关对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请求事项,应当依法转送有关机关处理。而当时银监会正在就《暂行办法》公开向社会征求清理意见。同一时间,为什么银监会对此请求视而不见,反而说收到没有任何清理意见呢?在去年3月的全国两会上,也早已有56名代表提过“清理银行收费”的建议。董正伟说,“征求意见应当实事求是、客观真实,而不是一句没有收到任何意见的话就来应付。”
此外,他也认为银监会办公厅只是对征求意见的情况作了说明,却并没有就银监会自身对《暂行办法》的清理完善进行哪些修正作出答复。由于董正伟认为该答复内容片面,并且超过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15日期限,他于6月7日再次向银监会提出复议请求。
目前,董正伟提出的银行通存通兑涉嫌垄断问题也正在国务院的行政复议中,并将在下月6日给出结果。届时,如果国务院在复议决定书中认定通存通兑收费违法,那么,《暂行办法》下银行乱收费的时代有望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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