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
名称 | 石家庄新华恒升村镇银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卢建国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标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河北监管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18年12月2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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