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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吹牛太大被银行识破:虚构1.2万亿建行存款证明

2019-04-22 15:35:16 新浪网 

新浪财经讯 4月22日消息,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所披露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陕西亨通军民融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谢乃强,因伪造1.2万亿建设银行存款证明及对账单并使用,犯伪造金融票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判决书显示,谢乃强,男,1966年4月10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壮族,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系陕西亨通军民融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28日,谢乃强到库尔勒市筹备新疆南疆戈壁土石方工程,同年5月9日成立陕西亨通军民融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并租赁库尔勒市华誉商务大厦12楼5-1/8号房屋为库尔勒市办公地点,担任该分公司负责人。

为推进“新疆南疆戈壁土石方工程”及筹集公司周转资金,亦为取得不明真相的群众相信,谢乃强对外声称持有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范围内新疆南疆戈壁土石方工程,工程造价70万亿元,并伪造中国建设银行北京支行营业部出具的《存款证明》及《对账单》两份,金额为12353亿元,并向前来洽谈工程的群众出示,虚构其公司较强实力。

根据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出具的查询信息证明,陕西亨通军民融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该行开立账户;建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也未出具过编号为03927541的存款证明书及对账单,且对账单上的业务专用章与该行的专用章不一致。

调取中国建设银行开户信息、交易明细等书证证明,谢乃强个人在巴州建设银行未开户,陕西亨通军民融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库尔勒分公司在巴州建行开户,账户余额为90.16元。

此外,据农行证人证言证明,谢乃强曾向农业银行出示过建设银行存款证明,存款金额:1235371087597.27元以及对账单一份,但因为银行有规定,公司的对账单必须是开户行才能出具,注册地才能在银行开户,异地不能在银行开户,陕西亨通军民融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在西安,但对账单上的公章是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所以这两张银行凭证是假的。而据谢乃强供述,这张1.2万亿元的存款证明及对账单是其花了300元找人伪造的。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谢乃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伪造银行存款证明及对账单并使用,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决谢乃强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一审宣判后,谢乃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述事实与原审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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