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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私刻魏桥铝电印章为担保 丹东银行核保失灵被骗

2019-05-23 17:50:52 新浪网 

新浪财经讯 5月21日消息,裁判文书网今日公布关于魏桥铝电公司银行账户缘何突遭法院冻结一案,涉案人员存在伪造魏桥铝电公司公章、法人章以及控股股东宏桥新材及张士平的印章,并用上述印章从银行进行贷款担保。涉及金额6400余万元。

“萝卜章”骗贷4000万

实地核保上演“偷梁换柱”

法院查明,被告人徐某龙系龙邦(大连)能源有限公司(下称:龙邦能源)、大连伊甸园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伊甸园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告人辛某曾与魏桥铝电公司做过煤炭生意,熟悉该公司的情况。2010年前后,徐某龙与辛某相识,后发生债务关系。

2015年夏,徐某龙想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龙邦公司、伊甸园公司从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和丹东银行大连西岗支行办理贷款业务。随后,被告人徐某龙找辛某帮助其联系有实力的担保企业,辛某向其提出可以找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向徐某龙要求贷款通过后给予一定的资金利益。

事实上,辛某无协调魏桥铝电公司提供担保的能力。后辛某提出,让徐某龙伪造魏桥铝电及其股东山东宏桥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张波、张士平印章。徐某龙表示同意,并伪造上述印章各一枚,徐某龙和辛某共同使用。

2015年10月至11月,徐某龙带领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和丹东银行大连西岗支行工作人员到魏桥铝电进行实地核保,由辛某冒充魏桥铝电副总及魏桥铝电法定代表人张波连襟的身份出面接待,帮助徐某龙将伪造的上述印章加盖到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和丹东银行大连西岗支行的保证合同、股东会决议及相关贷款担保等资料上。

通过上诉手段,龙邦能源从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获取贷款4000万元,从丹东银行大连西岗支行获取贷款6000万元,伊甸园公司从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滨海支行获取贷款3000万元。

按照此前的约定,贷款到手以后,徐某龙向辛某支付共计100万元。

骗来的贷款还不上

魏桥铝电账户被法院冻结

一年后贷款到期,骗取得来的贷款最终还是没能还上。

2016年12月30日,徐某龙在办理大连银行第一中心支行4000万元借新还旧业务时,让辛某公司的员工冒充魏桥铝电财务人员赶到大连,徐某龙再度将上述伪造的四枚印章加盖到银行保证合同、股东会决议及相关贷款担保资料上。

2018年3月22日,因龙邦能源未能按期偿还丹东银行大连西岗支行6000万元借款,丹东银行向法院起诉借款方龙邦能源和担保方魏桥铝电,请求判决魏桥铝电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018年6月,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魏桥铝电账户资金6489271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某龙伙同被告人辛某伪造公司印章并使用,其行为均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以被告人徐某龙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被告人辛某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000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辛某提出上述称,“徐某龙所贷款项大部分是借新还旧,银行人员核保程序不完整,存在银行个别人员与徐某龙串通,自己被蒙骗的可能性。”不过,该上诉理由被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

据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另一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显示,魏桥铝电对于账户被冻结的情况,向法院提出异议称“从未与丹东银行签订过任何保证合同,只是因印章被伪造而被牵涉进本案,依法不应在本案中承担责任,魏桥铝电报案后公安机关也已立案侦查。”不过,上述异议请求被法院驳回。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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