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浙江银保监局对富阳农商银行做出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富阳农商银行受罚涉及多项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1.以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向主要法人股东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2.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3.未能通过有效的内控措施发现并纠正员工违规保管客户物品的行为;
4.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综合以上,浙江银保监局决定对富阳农商银行罚款人民币225万元。
资料显示,富阳农商银行于2015年5月18日挂牌成立,由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整体改制而来,注册资本8.27亿元。截至2018年末,该行各项存款余额达352.8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254.64亿元。
以下为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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