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型工具大放异彩 中小银行资本压力大

2021-01-25 09:24:55 21世纪经济报道  方海平

  进入2021年,银行的增资行动再度密集起来。

  1月20日,广发银行官网发布公告称,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稳健经营的需要,符合监管要求,提升资本充足率,拟进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的股份增发,这一增发方案尚待财政部、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审核。

  此外,1月20日晚间,上海银行发布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启动发行200亿元的上银转债。上银转债公告也表示,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并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另据了解,这是浦发转债(500亿元)、光大转债(300亿元)、中信转债(400亿元)外,截至目前存续发行规模第四大的银行可转债。

  近年来,受银行不良资产暴露、资管新规后表外资产大量回表、理财子公司、金融投资子公司、科技子公司纷纷成立等诸多因素影响,银行资本金占用和消耗大为加速,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受到较大压力。

  在今天的国新办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透露,2020年商业银行通过发行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工具补充资本1.34万亿元;截至2020年末,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3.5万亿元,较年初增加2816亿元;不良贷款率1.92%,较年初下降0.06个百分点;逾期90天以上货款与不良贷款比例76%,较年初下降5.1个百分点。

  尤其是中小银行,由于资本需求骤增而资本补充渠道有限,压力更重,监管机构也屡次发文鼓励和支持中小银行进行资本补充。

  债券资本补充工具占主流

  银行核心资本补充渠道主要包括IPO、可转债、定增、配股等方式,其他一级资本的补充渠道主要包括永续债和优先股,二级资本的补充渠道主要是二级资本债。

  回顾2020年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行为,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的发行都创出了近年新高;受限资本市场破净以及流程和繁琐,IPO、定增等股本型增资方式有所缓和;这一年,多年未见的银行配股方式重出江湖;此外,专项债作为银行资本补充来源的创新也在年末得以落地。

  固收型资本补充工具获得快速发展,中央结算公司的债券托管数据看,商业银行债券规模稳定增长,资本补充工具快速发展。商业银行债券托管量为5.86万亿元,同比增长24.82%,其中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托管量创新高,达1.22万亿元,同比增长113.83%。从持有结构来看,境外机构和其他金融机构是增持最快的两类机构,同比增长了108.61%和51.77%。

  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是2020年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最主要途径,商业银行发行永续债虽然历史不长,是2019年以来出现的新生渠道,但甫一问世就获得快速发展和全面推广,成为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主要途径之一。wind数据显示,2020年,共有54只永续债成功发行,永续债全年合计发行规模6484亿,2019年全年发行规模为5696亿,发行数量仅为16只。数量差异大的主要原因在于,2020年银行永续债的发行主体已经从大型银行逐步下沉至小银行,目前存量银行永续债中,累计有40多只城商行和农商行作为发行主体的债券。

  二级资本债方面,wind数据显示,2020年全年,商业银行二级资本债累计发行6113亿,为近几年来最高,相比之下,2018年的发行规模为4007亿、2019年为5954亿。

  在永续债、二级资本债这种固定收益型资本补充方式大放异彩的同时,股本型融资则进展相对缓慢,主要原因之一是,资本市场上银行破净对定增等外源资本补充形成一定的压力。

  具体来看,今年仅厦门银行成功IPO,募资17.71亿元。定向增发方面,有郑州银行南京银行(601009,股吧)、杭州银行宁波银行(002142,股吧)四家城商行完成定增发行,同时,长沙银行(601577,股吧)和贵阳银行(601997,股吧)发布的定增预案获得发审委通过,邮储银行也公告董事会通过定增方案,拟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募资300亿元。定增作为银行资本补充渠道,在要求和流程上较为严格和繁琐,相比于其他途径并不主流。

  多年未见的银行配股再度启用。2020年江苏银行通过配股方式进行募资,2021年1月18日,江苏银行公告表示,已完成向原A股股东配售股份发行工作,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余额148亿。

  除此之外,2020年,专项债作为银行资本补充来源的新方案也获落地。这也是政府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的又一有力举措。7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

  12月7日,广东省财政厅发行了首单支持中小银行发展的专项债,发行规模为100亿元,期限为10年,支持省内普宁农商行、揭东农商行、罗定农商行及郁南县农信社补充资本,入股资金分别为 37 亿元、14 亿元、9 亿元、40 亿元。随后山西、浙江、广西、内蒙古也发行了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发行规模分别为153亿、50亿、118亿、85亿元,专项债期限均为10年。据了解,专项债补充资本方式包括注资、转股协议存款等。资金偿还来源则包括股利分红、信贷资产回收所得或财产信托运营收益、股权转让所得等。

  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压力仍重

  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季末,全行业核心一级、一级、全口径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0.47%,11.61%和14.21%,较2019年年末变动分别为-48BP、-28BP、-23BP。

  业内人士表示,中小银行资本补充仍然面临较大压力,2020年发生了包商银行二级资本债全额减计事件,更加为中小银行的资本补充增添难度。由于商业银行的资本补充工具不设置赎回条款,包商事件之后亦有多家银行明确表示不会赎回资本工具,使得市场对中小银行资本工具的认购积极性大为减弱,且分化明显。

  一直以来,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都受到发行门槛、投资主体等多重限制,近年来,监管层面也通过多种渠道鼓励和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比如,央行发布创设央行票据互换工具为银行发行永续债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政策、放松优先股的发行条件、放宽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的条件,但实践中仍然还存在诸多困难。

  2019年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联合发布的文件,删除了关于非上市银行发行优先股应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的要求,即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的非上市银行,在满足发行条件和审慎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无须在“新三板”挂牌即可直接发行优先股。但门槛降低之后迄今也没有小银行发行优先股落地,而可进行CBS操作的永续债和其他资本补充债券也都受到银行资产规模和自营投资比例的严格限制,大量小银行被排除在之外。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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