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湖北银行披露企业负责人2019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湖北省省管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和省财政厅批复文件(鄂财金发[2021]8号),湖北银行官网对企业负责人2019年度薪酬情况进行披露,8名高管共计领薪564.38万元。
作为省管金融企业,湖北银行高管薪酬既与经营业绩挂钩,也受到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限制。
据了解,高管薪酬延期支付方案,初衷是让高管的“薪酬水平与风险成本调整后的经营业绩相适应”。早在2010年,银监会就出台了《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引导银行建立高管薪酬特别是可变薪酬与风险相挂钩的有效机制。
事实上,截至目前薪酬公示,8名高管中已有两位从银行离职,分别是原董事长陈大林和原副行长胡世耘。相比2018年,湖北银行高管薪酬均有所增加,其中董事长刘志高2019年领薪94.63万元,较上年增加27%。
湖北银行披露的2019年度年报显示,截至2019年末,该行资产总额2621.09亿元,同比增加8.1%;营业收入80亿元,同比增长18.73%,实现净利润19.5亿元,同比增长11.32%。
资料显示,湖北银行成立于2011年2月,是在原宜昌、襄阳、荆州、黄石、孝感五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前两大股东湖北宏泰、湖北交投合计持股39.6%,背后实控人均系湖北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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