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9亿信贷资金违规流入当地房市 造假个体将被视为有失信行为上报

2021-04-08 09:15:14 第一财经日报  段思宇

  [ 自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选取了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专项稽核调查。截至目前,本次监管稽核调查已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 ]

  4月7日,第一财经记者从上海银保监局获悉,上海银保监局近日组织辖内商业银行开展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并进行了监管稽核调查。

  目前,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涵盖贷款用途违规、向主体结构未封顶房屋发放房贷、首付款资金核实不审慎、贷后资料收集不完整等方面。

  具体而言,自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选取了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专项稽核调查。截至目前,本次监管稽核调查已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房认定不准确、数据填报不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通过稽核调查,上海银保监局也总结了六类典型违规案例,主要包括: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企业经营贷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违规用于本行住房贷款首付款;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经营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回流至借款人并用于购房;房地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资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用于购房认筹。

  同时,根据辖内商业银行自查和监管稽核调查情况,上海银保监局对银行就切实防控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

  比如,对照有关监管要求,限时整改问题贷款;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

  另外,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强化员工法制合规教育,在开展业务中正面引导借款人合法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员工,应予以内部问责或纪律处分等。

  记者还了解到,上海银保监局已将稽核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房地产公司及房产经纪公司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除了上海外,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北京、广州、深圳等地也已要求银行对经营贷、消费贷流入房地产市场进行排查或专项检查。

  北京地区,北京银保监局通过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发放的个人经营性贷款等业务合规性开展自查,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约占经营贷自查业务总量的0.35%,其中部分涉及银行办理业务不审慎,部分涉及借款人刻意规避审查。

  对此,相关银行正在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北京银保监局要求:一是切实加快整改进度,对未结清业务实施名单制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内部问责;三是认真对照《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严防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对本行内部制度、机制流程进行修订完善;四是全面加强授信业务管理、内部员工管理以及合作中介机构管理。

  另外,在银行自查基础上,北京银保监局还会同相关部门选取重点机构进一步开展了专项核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约3000万元。北京银保监局已经启动对4家银行的行政处罚立案程序和调查取证工作。

  广州地区,银行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1.47亿元、305户。广东银保监局已要求银行限期整改问责,目前银行机构采取了终止额度、一次性全额结清、分期提前还款等整改措施,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内部员工开展了警示告诫、通报批评、积分扣减、经济处罚等问责。

  深圳地区,深圳银保监局2020年共部署深圳辖内中资银行对15.4万笔、1771.73亿元经营贷业务进行全面排查,提前收回21笔,共计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处罚违规机构4家,处罚问责违规责任人14人次,处罚金额合计575万元。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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