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金融租赁公司《民法典》专题培训班

2021-05-01 21:03:03 中国银行业协会 

  4月22日-23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下称“专委会”)成功举办了金融租赁公司《民法典》专题培训班。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主任金淑英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协办单位华融金融租赁监事长刘健生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培训由华融金融租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巧主持。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主任金淑英在讲话中指出,《民法典》是金融体系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影响整个金融市场活动和金融监管框架,其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已经成为行业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金融租赁公司要做好以下两点工作:一是充分认识学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对合同法、担保法以及物权法的修订,给融资租赁业务带来机遇和挑战,各公司要深入学习,积极开展分层培训、理论讲解、法条分析和案例剖析;二是完善法律制度管理体系,梳理《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对具体业务的影响,做好制度及合同文本的修订工作,提升公司法律风控管理能力,以更好地为租赁客户提供服务。

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金淑英出席会议并致辞
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专职副主任金淑英出席会议并致辞

  华融金融租赁监事长刘健生表示,《民法典》涉及融资租赁的内容体量大、变化多,对融资租赁的法律合规业务带来重大影响和全新挑战。学习《民法典》,探讨法律实务,不仅对金融租赁公司依法合规、稳健展业有很大帮助,而且对金融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也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

华融金融租赁监事长刘健生出席会议并致辞
华融金融租赁监事长刘健生出席会议并致辞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法院、律所和金融租赁公司的专家授课,从不同角度剖析了《民法典》对融资租赁行业带来的影响及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法官麻锦亮介绍了《民法典》的立法背景及总体框架,详细讲解了有关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针对租赁物范围、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功能的体现、虚构租赁物的认定及影响等实务问题提出建议。许建添律师从担保功能主义角度解读了《民法典》的实施对融资租赁实务的影响,对融资租赁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进行了辨析,针对登记、合同解除、如何主张担保物权、如何申报债权等问题提出应对策略。交银金融租赁审计部总经理金建忠分享了《民法典》变化内容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重点解读了有关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从人保、物保和非典型性担保三个方面剖析了法条变化及应对措施。华融金融租赁法律合规部部长助理郁章龙从租赁物审查、融资租赁登记和担保三个方面分享了心得体会,从实务出发分析了《民法典》视角下出租人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金融租赁公司《民法典》专题培训班

  学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班内容充实、观点权威,参加本次培训收获满满,对《民法典》背景下出租人法律体系搭建及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本次培训加强了金融租赁公司间的沟通交流,对行业的合规经营和稳健发展起到了推进作用。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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