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额度上调4000元

2021-09-15 09:36:54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许予朋

  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万元提高至不超过1.6万元。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

  “关于助学贷款额度提高的原因,我们的主要考虑是进一步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缓解他们的后顾之忧。”9月14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介绍,增加4000元额度是综合考虑了学生贷款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后确定的。

  助学贷可用于日常生活费

  从1999年开始试点发放以来,国家助学贷款已走过22年。其间,有关部门多次出台相关政策,不断完善还款期限、申请额度以及风险补偿机制。

  据欧文汉介绍,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放助学贷款3000多亿元,共资助1500多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提高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贷款增加,还款会不会受到影响?对此,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司长黄家玉在吹风会上介绍,“随着我国信用体系的快速发展、个人征信体系的不断完善,公民的信用意识普遍增强了,特别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群体,还款的自动性、自觉性、积极性都在不断提高。同时,学校也在不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承办银行也在强化贷款管理,预计助学贷款不良率不会因为贷款额度的提高而大幅上升。”

  还款方面,目前,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还本宽限期为5年。2020年1月1日起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LPR减30个基点执行。

  助学贷款用途方面,通知强调,在优先用于学费和住宿费的情况下,可用于日常生活费。“这次明确规定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费,有利于明晰政策,便于执行。”欧文汉说。

  承办银行已完成系统更新

  根据现有规定,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高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学年内,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只能选择申请办理一种类型国家助学贷款。

  通知明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目前,银行是否已做好准备?对此,教育部财务司司长郭鹏在吹风会上表示:“为了方便学生办理,此前我们已与承办银行做了充分沟通,银行提前在助学贷款系统中预留了接口。据了解,文件印发后,贷款系统已完成更新,银行正在通过短信、公众号等方式,将新的申贷流程告知学生和家长。”

  此外,教育部还将会同承办银行创新工作方式,简化办理程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受理效率;配合承办银行加强对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学生贷款金额;组织高校持续开展对贷款学生的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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