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保监局:优化营商环境 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银保监局按照银保监会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明确金融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定位,优化环境、规范秩序、扩面增量、简政放权,引导辖内银行保险机构从供给侧发力,对标市场评价度、企业感受度和群众满意度,切实提升金融监管和金融服务质效,为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将营造信用环境当作重要内容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发挥监管引领和统筹带动作用,持续强化监测分析和督促考核,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强供给、降成本、优服务,全力支持自治区经济持续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制定工作方案,由局班子成员任组长,对全部11个分局及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进行督促指导,实地检验政策执行和问题整改情况。采取现场督导、问卷调查、小范围座谈、走访企业等形式,传导政策要求,保障政策执行力。建立协同配合、信息沟通、问题跟踪和工作提升等机制,形成政策传导、执行、反馈、评价工作闭环,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深耕信用体系试验田。组织开展农村信用建档评级工作,制定“三步走”目标,力争2023年底实现全覆盖。推动银行对接乡镇政府、村两委,建立“党建+金融”模式,推进整村授信。通过组织村(社)两委干部、驻村干部等成立村社评议组,加大走访力度,实现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借助研发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人脸识别等手段,精准开展信息采集。推动自治区联社开展“2021春天行动”,统筹推进全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此外,通过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座谈会,制定重点民生项目清单,提出优化信用环境等10项民生项目、38项措施。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局班子成员深入一线督导推动银行主动对接小微企业,全面提升对接成功率。截至2021年6月末,推动组织政银企对接会235次,1331家企业获得意向融资2250亿元。推动工信等部门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信息资源,提供信息查询、供需对接、抵押登记等服务,降低信息获取成本。协调发改等部门建立重点支持企业名单,入选企业7101家,贷款余额5179.6亿元。

  将维护市场秩序当作重要基础

  构建监管机制体系。建立完善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等5项机制,制定9项操作规程,绘制68张权力运行流程图,修订完善17项监管制度。创立现场检查立案调查工作机制,编制40类369项立案调查参考依据及主要证据目录。组建“智能检查先锋队”和“智能检查攻坚队”。建立地方党委、政府重大风险处置化解专报、专研、专项行动机制,专题汇报城商行改革化险工作情况。班子成员与各盟市党委、政府联动研判地区金融风险。

  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联合公安等部门,督促网贷机构做好存量债权债务处置,加快兑付力度。截至目前,自治区21家网贷机构已全部停业,其中13家清盘退出。开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核查专项行动,160家问题机构出清。落实银行业保险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全力支持“黑财清底”。2020年以来,实施行政处罚360项,取消9名银行高管任职资格,禁止25人从事银行业工作。

  将增加金融供给当作重要任务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痛点。强化目标考核评价,开展监管评价,实现“增量扩面”。截至2021年6月末,辖内法人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465.6亿元,户数34.68万户。继续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和信用贷款政策,做好惠企政策接续,信用贷款和无还本续贷余额分别较年初增加150亿元和21亿元。指导银行完善定价机制,下调贷款利率及上浮比例,明确涉企收费标准,取消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上年下降0.75个百分点基础上再降0.2个百分点。上半年银行机构为企业主动减费2.77亿元。

  疏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推动大中型银行一级分行建立普惠金融部门并向下延伸,地方性法人银行设立专门团队,打造立体化服务体系。健全资源配置机制,指导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优先供应普惠型小微贷款信贷。强化核算考核机制,引导用好用足配套支持政策,推动优惠政策向小微企业、基层倾斜。指导银行细化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和授信尽职免责规定,提升“敢贷愿贷”动力。2020年以来,辖内银行机构共对92亿元小微贷款进行免责,涉及人员2818人。

  将发展普惠金融当作重要创新

  打造支持特色产业突破点。指导完善特色产业“牵头行制度”,引导围绕现代育种、农业“卡脖子”技术等领域加强创新,为坚定不移做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截至2021年6月末,全区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8860亿元,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533亿元。推动国开行内蒙古分行等打造“绿色+”“光伏+”“奶业+”模式,形成一批金融助力特色产业补链、强链、延链发展新模式。

  扩大乡村金融服务覆盖面。采取定期监测考核方式,引导机构合理制定规划,通过网点辐射、预约服务、流动服务等方式,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辖内乡镇机构覆盖率99.63%,乡镇保险服务覆盖率100%。及时传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业务政策要求,督促加大贷款投放力度,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147.01亿元。全力配合做好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定点帮扶,建立四级联动机制,延续“一结对,两优先,三保障”政策,帮扶单位直接投入和引进帮扶资金1.33亿元,购买、助销农副产品8626万元,培训人才4102人。引导保险机构将临贫易贫边缘人群纳入动态监测和保障范围,为162万临贫易贫人口提供3276亿元风险保障。辖内脱贫地区贷款余额2148.99亿元。2021年,内蒙古银保监局被自治区政府授予“自治区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将深化简政放权当作重要传导

  简政放权“机构少跑路”。依法按照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建立行政许可分层审批机制,实现工作机制、程序流程、文书格式“三统一”。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将部分高管任职资格由审批制改为报告制。优化审批流程,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统一窗口等,构建“线上+线下”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全程网办”。

  三项清理“瘦身增活力”。举行专题会议,明确清理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告报表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清理完善内部规章制度,针对制度空白,补齐制度短板;清理评估规范性文件,坚持依法合规,确保监管有效运行;清理精简报告报表,切实为基层减负,做到“轻装上阵”。强化成果转化,形成清理成果,提升监管质效。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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