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郝东辉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董事、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21〕550号

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任郝东辉同志为董事、行长的请示》(牟村银报〔2021〕9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郝东辉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行长任职资格。

二、郝东辉应自我局作出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如未到任,需向我局报告正当理由,否则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我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郝东辉任命后,你行应及时将任命文件抄送我局。

此复。

2021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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