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银行不得利用低价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等相关资讯

2021-11-28 21:17:40 银行家杂志 微信号 

  监管动态

  银保监会:银行不得利用低价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

  银保监会官网消息,为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改善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银行不得利用低价方式开展不正当竞争,并且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施差异化定价。

  银行市场调节价服务是指银行提供的非政府指导价或非政府定价的服务。服务项目分为支付结算类、代理业务类、风险承担类、金融交易类、管理咨询类等,包括支付结算、电子银行、银行卡、理财、代理、托管、担保及承诺、贸易金融、金融市场交易、管理及咨询等。

  《意见》提出,银行要强化定价约束,对于融资类业务,不得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不得在设置价格区间时,过度扩大区间上下限间隔,规避价格管理要求;不得在基于外部成本定价时,收取显著高于外部服务价格标准的费用;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或以降价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数量。

  针对特定群体,《意见》指出,要鼓励银行优化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的账户管理、存取款、支付汇划等基础银行服务,结合自身经营策略给予适当减免优惠。对于账户管理及维护等服务项目,鼓励结合客户类型和活跃度予以减免。银行要确保客户知悉本行对特定群体的服务价格减免优惠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针对小微市场主体,《意见》提出,鼓励银行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实施差异化定价,合理制定和调整服务项目价格,结合自身经营策略划分客户群体,给予适当减免优惠。

  (银保监会网站)

  点  评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防止利用市场地位差异不规范定价,保护企业和人民群众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意见》的出台,对于支持银行自主确定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的定价策略和调价时机,合理测算各项服务成本,综合考虑资源投入、风险承担以及地区差异等因素,确保服务质量不降低和业务经营可持续具有积极意义。

  银保监会:开展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

  11月24日,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

  当前银行业面临的经济金融环境复杂严峻,就近期暴露的矛盾和问题,《通知》明确指出,有的银行落实国家宏观政策不力,有的银行授信管理领域问题屡查屡犯,有的银行监管套利手段花样翻新。

  值得注意的是,继日前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个别商业银行与企业客户因存单质押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发生纠纷予以回应后,《通知》特别就此事所反映出的行业问题进行强调。

  《通知》指出,近期发生的存单质押票据业务、个人信息安全等风险事件,社会影响恶劣,损害了银行业的整体声誉,暴露了相关银行风险合规意识淡薄、业务潜在风险评估不足、核心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缺失、内部员工道德风险突出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通知》提出,银行机构亟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快弥补管理缺陷和漏洞,从根本上扭转重效益轻合规、内控要求为业务发展让路的局面。

  (证监会网站)

  点  评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持续深入做好银行机构“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有关工作的通知》,对于聚焦重点领域、瞄准薄弱环节,强化整治、补齐短板,狠抓内控合规管理与提升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

  2021年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三个方面入手,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与此同时,条码支付也被纳入监管,对个人收款条码的使用规范做出具体规定,并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对收款条码管理进行了说明,对于个人或特约商户等收款人生成的,用于付款人识读并发起支付指令的收款条码,应有效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使用收款条码的场景和用途,防范收款条码被出租、出借、出售或用于违法违规活动。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通知》还对远程非面对面收款进行了说明。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对于通过截屏、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收款条码,应当参照执行个人静态收款条码有关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点  评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银发〔2021〕259号)》,将有助于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提高对个人经营者和小微商户的收单服务质量。

  观点聚焦

  刘世锦:推动碳核算和生态核算

  近日,十三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刘世锦在CF40举办的2021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闭门研讨会1暨CF40季度报告会“人均一万美元以后的宏观经济政策”上指出,要推动碳核算和生态核算。

  刘世锦认为,现阶段推动减排,主要采取的还是由上而下、层层分解任务目标、用行政性手段实施的办法。在相当长时间看起来只能如此。这套办法优点是短期内行动较快,也可能较快取得成效,但问题是指标分配未必合理公平、激励不足、搭便车、实施成本较高、平衡性较差等。进入碳中和目标约束下的绿色转型期后,应该也有可能形成由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微观基础。

  刘世锦指出,制度创新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是建立碳账户、生态账户和绿色责任账户。首先要推动碳核算和生态核算。核算是绿色转型的基础。实际上,不论是行政性办法,还是市场性办法,前提是把账算清楚,有一套科学的算账方法。这件事情很重要、很紧迫,但迄今仍然是一大短板,甚至还没有引起足够关注。

  刘世锦强调,在碳核算、生态核算的基础上,建立碳账户和生态账户,再形成包括碳减排、常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经济增长等要素在内的各级政府(国家、省、市、区等)、企业和个人的绿色责任账户,确定各个主体的减排责任。产权和责任落实了,各人自扫门前雪,这个世界就会很清洁。应当鼓励各地积极开展这方面的探索创新,通过绿色责任账户把国家的碳中和目标分解落地,进而使绿色转型扎实有效地推进。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余永定:我国经济应尽可能保持较高增速

  近日,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余永定在由CF40举办的第三届外滩金融峰会闭门研讨会一暨CF40季度报告论证会“人均一万美元以后的宏观经济政策”上指出,我国经济应尽可能保持较高增速。

  余永定指出,应该看到,当经济处于通缩状态,或由于某种原因,居民消费和自主投资需求乏力的时候,我们就必须通过增加政府支出支持基础设施投资以刺激经济增长,并为总需求各个构成部分恢复自主增长创造条件。

  余永定认为,中国还有进一步加大宏观经济政策扩张性的余地,通过扩张性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基础设施投资增长速度,中国应该能够遏制经济增速持续下滑的趋势,把经济增速稳定在6%左右的水平上。

  (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

  每周监管咨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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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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