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保监局关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

粤银保监复〔2021〕552号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你司《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和调整股权结构的请示》(广晟财司字〔2021〕8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10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09922万元。变更后,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0万元股份,占你司总股本90.97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632万元股份,占你司总股本6.943%;佛山市国星光电(002449,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290万元股份,占你司总股本2.083%。

二、你司应在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前述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涉及验资、营业执照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司应在完成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此复。

2021年12月0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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