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农业银行都昌北山分理处等十六家分理处升格的批复

浔银保监复〔2021〕213号

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分行:

你分行报来《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都昌北山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65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城郊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66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瑞昌赛湖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67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都昌蔡岭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68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都昌三汊港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69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德安宝塔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70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化纤厂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71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彭泽东门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72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武宁城郊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73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修水南城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74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修水山谷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75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永修云山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76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永修虬津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77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南岭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79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定山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80号)、《农行九江分行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九江新桥头分理处升格的请示》(农银九发〔2021〕8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北山分理处等十六家分理处升格为支行,具体如下:

1.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北山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北山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都昌北山支行。

2.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城郊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城郊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城郊支行。

3.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赛湖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赛湖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瑞昌赛湖支行。

4.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蔡岭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蔡岭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都昌蔡岭支行。

5.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三汊港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都昌三汊港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都昌三汊港支行。

6.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宝塔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安宝塔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德安宝塔支行。

7.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化纤厂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化纤厂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九江化纤厂支行。

8.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东门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东门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彭泽东门支行。

9.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宁城郊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宁城郊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武宁城郊支行。

10.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南城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南城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修水南城支行。

11.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山谷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水山谷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修水山谷支行。

12.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云山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云山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永修云山支行。

13.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虬津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虬津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永修虬津支行。

14.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南岭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修虬津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永修虬津支行。

15.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定山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定山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彭泽定山支行。

16.同意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新桥头分理处升格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新桥头支行,机构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九江新桥头支行。

以上十六家机构仍在原址营业,业务经营管理范围不变。

二、你分行应自我分局做出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此批复文件及其他资料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法定变更手续。

三、你分行应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工作并向我分局报告,未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的,此批复文件失效,我分局将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未尽事宜按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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