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呼银保监罚决字〔2021〕37号)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卧罗河信用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呼银保监罚决字〔2021〕37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名称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卧罗河信用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丁万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严重违反贷款“三查”制度、违规发放贷款,导致信访频发、最终形成业内案件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3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呼伦贝尔银保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1月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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