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银保监复〔2021〕485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你分行《关于黄飞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津发〔2021〕23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黄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红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拟任人员的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
此复。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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