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银保监局关于瓦房店长兴村镇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长兴村镇银行

《瓦房店长兴村镇银行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瓦长银字〔2021〕267号)及相关补正材料收悉。经审核,同意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你行增资2000万元人民币,同意你行注册资本由1205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4050万元人民币。

请你行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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