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保监复〔2021〕178号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肖达副行长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西农商银字〔2021〕333号)及相关材料于2021年11月30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核准肖达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本批文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青海银保监局报告。
三、拟任人未在3个月内到任,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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