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阜银保监罚决字〔2021〕4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阜银保监罚决字〔2021〕4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武良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员工信用卡违规套现,员工禁止性行为风险管控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20万元人民币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阜阳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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