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阜银保监罚决字〔2021〕43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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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界首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武良才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员工信用卡违规套现,员工禁止性行为风险管控不到位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20万元人民币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阜阳监管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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