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北京望京支行、朱麒)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银保监罚决字〔2021〕46号 | ||
被处罚当事人 |
个人姓名 |
朱麒 | |
单位 |
名称 |
渤海银行北京望京支行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朱麒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公账户开立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责令渤海银行北京望京支行改正,并给予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对朱麒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北京银保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1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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