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银保监复〔2021〕63号
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你联社《和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和农信〔2021〕33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9年第9号)相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联社修改章程。
二、请你联社收到此批复3个月之内,将修改后的章程报我分局备案。
此复
和田银保监分局
2021年12月30日
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