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临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杨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临银保监罚决字〔2021〕2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杨鹏(时任云县农村商业银行行长)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对云县农商行“未对集团客户进行统一授信管理,贷款形成风险”违法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临沧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1年12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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