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银保监复〔2022〕26号
上海浦东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你行《关于上海浦东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变更股权的请示》(浦东中银富登报〔2021〕29号)收悉,根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54%的股权(对应你行注册资本人民币8100万元)和富登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你行6%的股权(对应你行注册资本人民币900万元)。受让后,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行60%的股权。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防范和化解风险。
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并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涉及企业、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 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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