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赣州银行信丰阳明北路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赣市银保监复〔2022〕6号

赣州银行

你行报来的《关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阳明北路社区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赣银字〔2021〕242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阳明北路社区支行终止营业。

二、终止营业后应及时拆除相应标识标牌,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原颁发的《金融许可证》交回我分局。

三、你行应按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终止营业的有关工作,对外进行机构退出公告,做好宣传解释,确保实施过程平稳运行。

四、你行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机构注销手续。

五、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我分局报告,未尽事宜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2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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