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浦发银行昌里东路支行开业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2〕33号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昌里东路支行开业的请示》(浦银上海发〔2021〕101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里东路支行(简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昌里东路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由你总、分行授权的金融服务业务。

三、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昌里东路449、453、457号一楼。

你分行应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复领取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企业登记、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2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看全文
写评论已有条评论跟帖用户自律公约
提 交还可输入500

最新评论

查看剩下100条评论

热门阅读

    和讯特稿

      推荐阅读

        和讯热销金融证券产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