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银保监复〔2022〕7号
《中国光大银行邯郸分行关于审核郭霏同志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光银邯郸发〔2021〕90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郭霏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铁西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郭霏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分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我分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邯郸银保监分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邯郸银保监分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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