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

单位

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陈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个人经营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

行政处罚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处以30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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