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磊)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同银保监罚决〔2022〕9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单位 |
个人姓名 |
李磊 |
名称 |
天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赵鹏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跨区域发放房地产社团贷款前未向监管部门报备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对天镇联社罚款10万元;对李磊坚警告。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大同银保监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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