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银保监复〔2022〕11号
河南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河南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城东分理处拟终止营业的请示》(襄农商文〔2021〕269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河南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分理处终止营业。
二、你行应妥善处理河南襄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分理处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三、你行自收到批复后15日内将该分支机构的金融许可证缴回我分局,并自完成工商、税务部门等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此复。
2022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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