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王爱国(身份证号码:140111**********13):

  经查,你作为古交农商银行邢家社支行行长期间,贷款审查不尽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对你作出禁止1年从事银行业工作的行政处罚。

  因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处罚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山西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晋银保监罚决字〔2022〕1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视为已送达。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联系人:张欣、张人友

  联系电话:0351-7552337、7551512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189号山西银保监局

  山西银保监局

  2022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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