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银保监复﹝2022﹞5号
应县金都村镇银行:
《应县金都村镇银行关于南河种支行开业的请示》(应金银发﹝2022﹞1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应县金都村镇银行南河种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山西省应县南河种镇中医骨科医院西50米路南。
二、核准该行业务范围为:应县金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业监管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你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四、你行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市场监督、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五、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申请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朔州监管分局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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