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银保监复〔2022〕11号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运城市分行:
你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运城市分行关于运城市学府营业所迁址更名的请示》(运邮银请〔2022〕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学府营业所营业场所由“山西省运城市河东东街386号”变更为“运城市永乐街学苑花都小区12幢1单元5号门面”,同意其名称变更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永乐街营业所。
二、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该机构原金融许可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办理换证手续。同时,你分行应在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分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运城监管分局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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