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文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鄂银监罚决字〔2018〕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赵文魁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鄂尔多斯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整、真实报告投资人关联关系情况、未如实报告投资人入股资金的真实情况直接责任人、违规转让信贷资产直接责任人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鄂尔多斯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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