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银保监复〔2022〕216号
浙商银行北京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关于北京珠市口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浙商银京发〔2022〕7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珠市口支行终止营业。该支行应当自本文印发之日起停止经营活动并妥善处理终止营业后的清理及善后工作。
你行应自本批复之日起的10日内将北京珠市口支行的《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局,并对外公告。同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销手续。
此复
2022年3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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