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李宏伟任职资格的批复

锦州银保监分局复〔2022〕4号

辽宁义县锦银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李宏伟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辽义锦银字〔2021〕第40号)文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锦州银保监分局行政许可委员会审议,核准李宏伟辽宁义县锦银村镇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自核准之日起,拟任人员在3个月内到任,并将相关文件上报锦州银保监分局。如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我分局将办理注销手续。

此复。

锦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4月6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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