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及人民银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结合自治区实际,研究制定了《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区组织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专项行动,助推自治区乡村振兴。
《方案》提出,每个旗县(市、区)要确定1个特色农牧业产业,有条件的村镇确定1种农畜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形成一批专门服务“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专项行动的特色信贷产品,支持县域内比较优势明显、辐射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的特色农牧业产业发展壮大,促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农牧民收入进一步增加。
《方案》强调,自治区各级人民银行要深入旗县、苏木乡镇、嘎查村,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实地调研,结合政府农牧业发展规划确定重点支持的特色农牧业产业和农畜产品,细化行动方案;会同当地农牧业部门建立“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专项行动项目库,加大对名特优新农畜产品开发、生产及加工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特色农牧业产业经营主体有效融资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大力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和小微农牧企业,推广围绕农牧业产业链、龙头企业+农牧户、银政保+农牧户等综合金融服务模式,助推特色农牧业产业做大做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积极稳妥开展活体牲畜质押贷款和农村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组织金融机构加强与融资担保公司对接合作,探索建立有效的风险缓释机制,切实防范信贷业务风险。
《方案》要求,自治区各级人民银行要建立信贷投放激励机制,对开展“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专项行动效果较好的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强化正向激励,提升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积极性;做好“一县一业、一村一品”专项行动信贷投放统计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加强政策宣传,让符合条件的主体知晓政策、用好政策、享受政策;积极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加大推广力度,并利用多种新闻媒介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下一步,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将督促指导人民银行各盟市中心支行认真开展好专项行动,宣传推广专项行动中典型经验和模式,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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