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银保监行许〔2022〕212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你行《关于核准胡迎春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农发银任〔2022〕1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胡迎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甘肃省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二、胡迎春应自我局核准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局书面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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