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抚州监管分局2022年第5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南丰桔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抚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南丰桔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揭干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未按规定报送案件信息、违规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5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抚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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