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银保监复〔2022〕3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
你行《中国银行(601988)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关于撤销广场支行的请示》(六中银报〔2022〕2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广场支行终止营业。
二、你分行应妥善处理该支行终止营业过程中的业务移交、客户通知和人员安排,并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外公告和宣传解释工作,确保金融秩序稳定。该支行终止营业后不得再办理金融业务,并应及时拆除原址标识与标牌。
三、请你分行接此批文后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广场支行《金融许可证》上缴我分局并对外进行公告,及时完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律手续,并在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特此批复。
六盘水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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