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厦门监管局关于同意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厦银保监复〔2022〕82号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股权及股东资格审核的请示》(厦门银行〔2022〕121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厦门市财政局持有的你行480,045,448股股份。受让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行480,045,448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8.19%。

二、你行应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完成上述股权变更事宜。

三、你行应加强股权管理,优化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机制,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四、你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并向我局书面报告有关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文件失效。涉及工商、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2022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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