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银保监复〔2022〕103号
光大银行太原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关于太原长兴路支行申请开业的请示》(光银太字〔2022〕91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光大银行(601818)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兴路支行开业,名称简称为:中国光大银行太原长兴路支行,住所为: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1号2幢(太原华润中心北区项目T2楼)2层商铺2012、2013、2014、2015、2016号房。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总行在经中国银行(601988)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三、你分行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四、你分行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市场监督、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情况。
五、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申请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22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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