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农商银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温银保监罚决字〔2022〕12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永嘉农商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徐剑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证券第三方存管账户;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月末存贷款“冲时点”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款人民币9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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